主要内容 - 靈修材料
謝健國牧師
歌羅西書 3:18-4:1
克盡己職
【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 你們作父親的,不要惹兒女生氣,恐怕他們會灰心。 】
本段是信徒的家庭守則,簡述夫妻、親子、主僕三組成員的相處之道,不同角色有不同的職責。
我們在應用上首要「反求諸己」,即是說在人與人的相處中,先要求自己做好自己該盡的本份。如我是父親,我先要不惹兒女生氣,而不是要求兒女凡事聽從我。很多人其身不正,反先諉過於人,說是因為「你做初一,我做十五」。其實,無論對方有否盡上他的本份,我們都要始終盡上自己的本份。
在親子關係,沒有提及母親。其實在這裡的「父親」是包含母親的,因上一句「要凡事聽從父母」,反映子女對父母雙方同樣要聽從。在聖經年代,以男性為中心,「弟兄」就包含「姊妹」,同樣,「父親」同時代表「母親」,就是父母對兒女應有的態度。
有關主僕的教導看來很不平衡,教導僕人的經文有4節,但教導主人的卻只有1節。或許這反映初期教會信耶穌的大都是奴僕階層,基督的福音確是貧窮人的福音,大受弱勢社群歡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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