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 - 靈修材料
謝健國牧師
申命記 12:1-14
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
本段經文強調當以色列人進入應許地之後,只能在神所指定的某一處地方敬拜神,並且在神面前要歡樂。
【7 在那裏,你們和你們的全家都可以在耶和華─你們神的面前吃,並且因你們手所做的一切蒙耶和華-你的神賜福而歡樂。】
【11 那時你們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祭物、十一奉獻、手中的舉祭,和向耶和華許願的一切上好的祭,都帶到耶和華─你們神所選擇立他名的居所。12 你們和兒女、僕婢,以及住在你們城裏,沒有與你們一起分得產業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-你們的神面前歡樂。】
【17 你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,或是你的許願祭、甘心祭和手中的舉祭,都不可在你的城裏吃,18 必須在耶和華-你的神面前吃,在耶和華-你神所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以及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都可以吃,並要因你手所做的一切,在耶和華-你神面前歡樂。】 (申 12:17–18)
只能在一個地方敬拜神,亦要以歡樂的心敬拜神。
敬拜神的人要喜樂,這是一個命令,這亦是一個我們最容易忽略的命令。
【16 要常常喜樂,17 不住地禱告,18 凡事謝恩,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。】(帖前 5:16–1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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