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 - 靈修材料
謝健國牧師
馬太福音 27:57-66
埋葬
【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,最重要的就是:照聖經所說,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 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。】(林前15:3-4)
基督的受死、埋葬、復活是基督信仰的核心,因此四福音都有大篇幅的記載。相對而言,基督的出生就似乎重要性較低,馬可和約翰就絕口不提。
為何基督的埋葬這麼重要,值得詳細記述?因為這証明耶穌真的死了,亦惟有耶穌是確實死了,他的復活才顯得千真萬確。否則,一個不肯定是死了的人,他的復活亦只能是無從稽考的傳說。
基督的死和埋葬是真實的歷史,因喪葬經手人的名字(約瑟)、居留地(亞利馬太)、身份(財主)都是清清楚楚,他埋葬耶穌的經過有詳細的記載,而且還有兩個婦女作目擊證人,她們名字都記戴下來。
馬太福音的寫作日期一般相信是介乎主後60年至80年之間,即在耶穌遇難離世後的30年至50年間成書,因此,耶穌的事蹟在當代人心中仍有殘存記憶,相關的人與事仍有許多線索可以追查,斷不能隨便虛構。更可況,那時教會是被當權者打壓的對象,強敵環伺,任何偏離事實的記載都會給人大做文章。因此,馬太福音的歷史真實性是經得起考驗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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