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撒母耳記下 23:1-7 • 葉偉洪傳道

40A.《我家並非如此, 詩歌(二)》(撒下23:1-7)

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,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。這約凡事堅穩,關乎我的一切救恩,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嗎? (撒下23:5)

 

「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」(1a), 與第二十二章一樣, 23:1-7也是一首詩歌, 只是前者是大衛作王前的詩, 而這卻是大衛作王後期的歌。標題句說明這是讚美神的揀選之歌。因為標題句有「末了的話」, 有人認為這是大衛臨終時對所羅門說的話。
A. 行義家蒙恩典。1-3
   A1 詩歌的標題, 1
   A2 敬畏神發光, 2-4
B. 我家並非如此。5-7
   B1 按永約成就, 5
   B2 匪類必被棄, 6-7

(敬畏神發光, 2-4), 大衛告訴聽眾自己現在要代表神說話, 所以接著有「他的話在我口中」(2b), 因此接著的3-4和6-7都是先知式的講話。3-4節是說明以公義治國, 凡事敬畏耶和華的掌權者所得的福, 他必像日出的晨光, 又如無雲的清晨和雨後的晴光, 叫地得滋潤, 生出嫩草。

(匪類必被棄, 6-7), 「匪類」在此指的應是不聽從神的管治者, 若這「大衛末了的話」果然是對所羅門的臨別叮嚀, 6-7節就是大衛提醒所羅門和他的後代子孫, 不要離開神, 否則將會遭神廢棄, 最終王權甚至國家都會滅絕(「終久他必被火焚燒」的意涵)。[1]

(按永約成就, 5) 第5節可看作是插語, 打斷了2-7的先知式講論。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(5上), 誰人的家並非如此?大衛末了的話中的「我」當然是大衛, 「並非如此」的「如此」是甚麼?那是第3節講論的「以公義治理人民」和「敬畏神執掌權柄」所指的。大衛回顧自己一生(末了的話, 1), 自己的家根本沒有達到上主所定的標準!所以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實是一個感嘆; 因為, 大衛比誰都清楚, 自己的家沒有照著與神的約定服事(大衛之約, 參撒下7:8-16), 但神卻照著這約把關乎自己的一切救恩和所想望的, 逐一成就!(「這約凡事堅穩」所指)。

因為撒下22和23章的不同寫作背景, 前者是大衛剛知道掃羅的死, 而後者則是有感自己死期將至, 所以當他被聖靈感動要對後代留下末了的話時, 想到撒下11-20章因拔示巴犯姦淫的罪引發的連串不幸事件, 大衛就在第五節插入這感嘆之語。[2]

大衛因為犯罪, 所以要承擔犯罪帶來的惡果, 今天我們是否也常在罪中不能自拔而不自知? 求主憐憫, 帶領我們認罪悔改, 好使我們得福, 使我們的一家和我們的教會也得福。大衛這末了的話告訴我們, 因著神與大衛所立的約, 即使他們犯罪遭懲罰, 但甚麼時候他們回轉, 神仍舊施恩給他們。

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, 提醒我們要好好檢視我們的家, 我們的教會, 看清楚曾經犯過甚麼錯, 犯錯不是問題,[3]問題是犯了錯不承認以致失卻領受神的赦罪之恩才是真正的問題, 只要我們認清這些罪, 回轉歸回神的教導中, 我們仍然可以得著復興。我們自己, 我們的家, 我們的教會究竟有甚麼罪, 要在神面前認罪, 好得著從神而來的豐盛和應許?

他(聖靈)既來了,就要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(約16:8)
【祈禱】求聖靈光照, 叫我看見自己的罪, 自己責備自己, 並求神憐憫, 藉主耶穌的寶血除去我的罪孽, 阿們。

 

 

[1]按當時的背景言, 5-6節很可能是以掃羅作王的表現為參考, 但也可能是日後北國以色列九個王朝的先知式預告。

[2]很多人都認為大衛是以色列國最偉大的君王, 國度最強大的時候, 大衛也是神最喜悅的以色列君王。然而, 從大衛末了的話可見, 大衛自己親口承認「我的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。撒母耳記中的大衛其實是一有血有肉的人, 不是一個模範英雄(不是雷鋒), 他也有很多失敗的時候。

[3]犯錯當然是問題, 但「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,世上實在沒有」(傳7:20)提醒我們沒有人不犯錯, 所以發現並承認自己犯錯才是重點, 不承認自己有罪才是真正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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