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 - 靈修材料
謝健國牧師
馬太福音 27:27-32
我們算甚麼?
【總督的兵把耶穌帶進總督府,把全營的兵都聚集在耶穌那裏。 他們脫了他的衣服,穿上一件朱紅色的袍子,用荊棘編了冠冕,戴在他頭上,拿一根蘆葦稈放在他右手裏,跪在他面前,戲弄他,說:「萬歲,猶太人的王!」他們又向他吐唾沫,拿蘆葦稈打他的頭。】
耶穌由被捕到死亡那生命最後的十多小時,遭受連場審判、鞭打、兵丁的凌辱,百姓和宗教領袖的嘲弄,以及釘十字架的持續痛苦和公開羞辱。還有,耶穌斷不是罪有應得,他是完全無辜,絕對是受寃屈而死。
有人說,人生有許多苦難,但有誰的苦難比受苦的基督多?苦罪是千古難解的懸謎,但當想到連神的愛子也給懸掛在十字架上,我們還可以說甚麼?我們那有資格埋怨甚麼?
我們為主所捨棄的,為主所受的一點苦,一點凌辱,若比起基督所捨棄的,所受的,還算甚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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